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怎么使用(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jiji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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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什么调整?
答:本次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转向互助共济式,实现大共济。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更有利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待遇保障水平。一是提高门诊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二是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负担,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
2、老年人能力评估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答:今年5月1日起,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暂停了入户评估工作。因重新修订评估办法,目前正按照新修订评估办法协调卫生健康部门重新组建评估人员,抓紧按照新的评估政策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等工作。预计8月下旬各区民政局将陆续恢复评估。请已经提出评估申请的老年人及家属耐心等待。
在此期间,如遇老年人身体状况不佳等特殊原因,各区民政局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协调解决。
3、在网上、实体店购物,商家不开票怎么办?
答:应先确定是否为正常注册登记的企业,如为正常注册登记企业,建议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之规定,通过税务部门索取发票;如企业为无照经营,建议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办办法》之规定,通过市场管理部门处理。

本月开始,市民用职工医保卡在药店购买药品时,除自己刷卡支付的费用外,其余部分都是由医保统筹基金账户支付。在享受到这个惠民政策的同时,大家都想知道哪些情况下可以由基金账户支付、支付比例是多少?今后划拨到个人账户的资金会不会减少?

就此,记者联系到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就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今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1.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标准。2.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4.2%、4.5%缴费人员为500元;6%、6.5%缴费人员1200元;10%缴费人员2000元。2022年按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50%支付;2023年起按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以上规定执行。其中体检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账户支付范围。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0%。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药店购药时,在扣除需自费的药品费及乙类药品自负部分后,按以上比例进行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变化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2%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并按月划拨到个人账户中。统账结合缴费的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额度,以及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统筹基金计入个人账户的额度,按以下规定执行:2022年,按原政策规定的50%计入个人账户。2023年起,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计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2022年,按原政策规定的50%计入个人账户。2023年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以上规定只适用于参加我省职工医保的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