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共同基金什么意思(美国的共同基金是什么意思)

jijinwang
很多朋友对私募基金充满好奇,今天大叔就满足很多朋友的好奇心,解开私募基金的神秘面纱。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大叔成立过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所以熟悉私募基金的每一个环节,从事私募基金首先需要通过相关的资质考试,娃哈哈创始人、现年75岁的宗庆后刚刚于7月12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还有中国首富农夫山泉创始人、现年67岁的中国首富钟睒睒。不管你多有钱,必须要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不要羡慕别人多有钱,明明财富自由,还要不断学习,参加考试。资格考试并不难,大叔认真做了5套模拟题顺利通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证券基金业协会网站报名考试。
中国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司至2021年6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476家,存续私募基金108848只,存续基金规模17.89万亿元。截至2021年6月底,据不完全统计百亿私募增长至84家。至少五家私募规模已达千亿元水平,包括:高毅资产、礼仁投资、景林资产、幻方量化、淡水泉投资。
大叔没有百亿规模基金的工作经历,不过和景林,幻方的基金经理是很好的朋友。大叔最熟悉的是管理资金规模在1-10亿之间的小规模私募基金,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大叔从事证券投资20多年,谈不上成功,也说不上失败,始终在资本市场活着,去很多小规模私募基金可以和很多老板称兄道弟,把酒言欢。但始终摸不到资本市场的天花板,这是我性格和能力决定。
私募基金的核心竞争力是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来自三个方面
一,公转私,很多公募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成名后转战私募基金,利用其过往业绩快速募集资金,典型代表王亚伟,在华夏基金成名后在深圳成立私募基金。
二,海归派,有国外投行的光环,尤其是华尔街知名投行的工作经历,回到中国发展。
三,散户进化私募,做过多年散户操作,成绩优异,成交私募基金公司,发行产品,典型代表是徐翔成立的泽熙基金。这种类型的私募基金在A股比例很高,操作习惯和做散户时一样,只不过披上私募基金的外衣吧了。
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篇幅所限,今天大叔就简单的聊这些,想知道更多详情可在评论区交流,关注大叔,与你股市同行

8月5日,在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际司主办,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办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座谈会上,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人民银行将支持和鼓励更多中外机构积极使用该目录,开拓使用场景,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当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介绍了《共同分类目录》的4个使用场景,包括中资机构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使用;外资机构在境内熊猫债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使用;对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以有效提升我国绿债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为其他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如绿债基金、绿债ETF、绿色REITs等)贴标等。此外,《共同分类目录》还为其他国家和机构在研究和标准制定方面提供重要方法和工具。

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金中夏就《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他表示,随着越来越多国家推出绿色与可持续标准,出现了多个标准之间不统一、不兼容的问题,并可能导致投资者识别绿色资产的成本上升,甚至也会导致“洗绿”风险上升。

“在此背景下,中国和欧盟牵头推出《共同分类目录》,有助于加强不同标准之间的可比性,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金中夏指出,除了中欧机构在对方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可使用《共同分类目录》之外,《共同分类目录》也可用于对存量债券和其他金融产品进行贴标,以及在“一带一路”国家等第三方市场使用。马骏进一步指出,《共同分类目录》的推出,不仅有利于促进跨境绿色资本的流动、扩大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更对提高不同市场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关于《共同分类目录》应用场景的拓展,部分与会代表认为,《共同分类目录》还可用于对绿色贷款(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内持有的绿色信贷和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持有的绿色信贷)下进行贴标,也可以考虑对股票、基金、REITs、ABS等股权类或股债混合型绿色金融工具进行贴标。此外,与会专家指出,在境外发行绿债时,《共同分类目录》不宜作为一个独立使用的贴标工具,而应考虑与国际投资人广泛认可的其他原则性标准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GBP)配合使用,以提升境外投资者的接受程度。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还建议人民银行考虑将外资行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适用范围。

就进一步推动《共同分类目录》在多种场景下的使用,与会各方均表示将根据自身情况和专长推动开展相应工作。例如,人民银行研究局、市场司、国际司将继续就《共同分类目录》的落地和使用提供支持;“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能力建设活动。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德意志银行等市场主体已使用《共同分类目录》在境内外市场上成功发行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金融产品。

据悉,《共同分类目录》最新版,于6月3日由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官方网站发布。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