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每月什么时间扣(住房基金每月按照多少扣除)

jijinwang
尊敬的峰峰集团领导
你们好!
我是万年矿的职工,我想问一下咱们这儿的公积金什么时候能用?我现在非常非常着急用钱,我看我的工资表每个月都有公积金的扣款。为什么到用的时候不能用?本来底层职工开支也少。千辛万苦东拼西凑买了套房就想用到这个公积金,结果公积金没有办成贷款,用的是商贷贷款,已经快到一年的时候了,就想取出公积金还一部分贷款缓解一下月供的压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交的公积金不能用?说是欠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一年的公积金,可是明明我们每个月都在扣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动了这部分钱了吗?希望你关领导看到后能给个回复!非常着急!

1、成都公积金贷款买房已还贷一年,每月可以自动扣公积金余额还贷吗?

可以的。申请“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

“冲还贷”的扣划方式按照借款人选择,经该中心审批同意的“冲还贷”采用系统自动扣划方式,从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

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扣划额度时,系统按照与该中心签约账户自动扣划。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

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后,按照正常还款日进行扣划(遇节假日顺延)。

2、公积金是不是必须每个月都交?

是的 是要每个月都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是每个月按时缴纳的,缴纳比例为单位12%、个人9%,如果有一两个月没交,那么在下月补交也是可以的。

是每个月都要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从公积金卡上扣除每月还款额,还是从还贷银行卡?

首先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公积金贷款后,存在两种利息扣除的方式。

第一,如果自己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额度,能够覆盖你的贷款利息,那么你可以选择从公积金卡上扣除,打个比方,如果你的公积金每月缴存3000元,贷款利息为2600元,像这样的情况,贷款利息是可以从公积金账户扣除的。


第二,如果你的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度,不能覆盖你的贷款利息,就无法每个月从公积金账户扣除,比如,你每个月公积金缴存为2600元,贷款利息为3000元,利息是无法直接从公积金账户扣除的。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也可以选择每个年度从公积金账户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利息,每年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上个年度产生的贷款利息金额。


最后,一样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贷款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还贷是看你公积金帐号的总余额多少的,申请公还贷扣款是优先公积金帐号扣的,余额不够才扣银行目卡的钱的,公还贷又分二种还款模式,月充和年充,月充就是每月都从公积金 帐号扣.年充是每年的4月,9月各扣一次适用于公积金帐号余额多的,那么平时除了4月9月这二个月其它的月份是需你你往银行存钱还款的,.希望能帮到你.

4、单位申请缓交公积金每个月会先从职工手里把公积金费用扣除吗?为什么?

如果单位申请缓缴公积金,但又没有从你的工资扣你的公积金,那就难说了,如果你的公积金从工资扣了,那单位就一定会补缴回给你

缓交并不是不交,职工个人每个月公积金数额是从当月工资里面扣除的,这个是毋容置疑的。是会补交的。这个你可以留意一下你的公积金账户。我一季度的公积金已经补交完成了的。

感谢邀请!感谢关注!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是每个月自动从公司账户上扣除的,是公司财务部门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的账户的。

用人单位的员工人数和每个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未经用人单位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知道各单位人员变化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变化的情况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

扩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是指职工所在单位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开设的公积金专户内的行为。

由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是通过所在单位代扣的,职工工资单中被扣缴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缴存,因为有可能单位并没有将代扣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按期缴存至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户,

只有单位将代扣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至受托银行的公积金专户,才称之为实际缴存。

明确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的意义在于:

一是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债权债务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对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有偿还本息的义务;

二是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金额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