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必须是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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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发起人。他的公司叫中科招商,主要做私募股权投资。我有幸认识他,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他说自己是一个创业者,在北京有一个办公室,专专门研究中国的创业问题。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做这个?他说,因为我喜欢中国的文化,喜欢中国的企业家精神。我说,这很好啊,但是你要知道道,你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你不能因为你喜欢中国的文化,就把自己的国籍改成中国的国籍。你要知道,你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一:私募基金的发起人资格

私募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并没有强制出资的规定,可以不出资的,毕竟私募管理人是靠投资技能来获取收入的。 不过,现在私募基金新成立的比较多,向合格投资者募资也比较困难,尤其是第一支基金的时候,很多私募的第一支基金是由自己出资的。以后有了业绩才好向客户推介和募资。

二: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的区别

闲道人

财顾服务又称财务顾问服务,不少私募基金管理人疲于应对资金端及项目端的双重压力,加之社会资源也需要各方整合,私募管理人通常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自身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便更好地管理私募基金。也有在两方及两方以上合作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的情形下,部分私募基金发起人尚未取得管理人资质,则通过与发起人中有资质的管理人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的方式获取管理费用分成或执行基金事务的报酬。然而,财务顾问协议怎么签以及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有可能会涉及一些合规事项,一不小心则有可能会触及红线。1

---财务顾问协议不能含有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相关内容

按照2017年3月1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第2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完成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业务的相关规定,由协会另行规定。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服务框定了5类服务,分别为

基金募集

投资顾问

份额登记

估值核算

信息技术系统

服务机构提供这5类服务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完成登记并成为会员),否则可能构成违规。在这5类服务中,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的业务规范已由《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基金募集的业务规范已由基金业协会的另一份文件《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具体规定,投资顾问的业务规范据悉正在制定当中,但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基金业协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已对私募证券基金的投顾服务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由上可知,如果为私募基金提供财顾服务的机构不具备相关资质,则不能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5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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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服务事项应落到实处

不少财务顾问机构为获取相关费用仅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财务顾问协议,收取顾问费用,但未保留提供顾问服务的相关证据。当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国有性质,则在进行内控检查时可能构成不合理的支付,财务顾问服务应有支付对价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以确保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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