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挪用怎么处罚(私募基金借通道处罚)

jijinwang
基岩资本造假大肆造假,不能一罚了之,谁来保护投资者?
曾欲冲刺“中国私募第一股”IPO的广州基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爆出虚增资产、挪用资金被监管处以106万元罚款。
经监管部门核实,基岩资本共虚增基金财产18.27亿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此外,基岩资本还涉及挪用基金财产近6亿。基岩资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挪用基金财产、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对基岩资本分别处以罚款100万元、3万元、3万元,对基岩资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赫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0万元、3万元、3万元。综上,基岩资本合计被罚款106万元,赫旭合计被罚款36万元。
如果说基金净值虚增和违规承诺收益最终确保了投资者收益的话,那么还有值得尊敬的地方,但如果基金净值虚增最终导致投资者损失,那么就不能一罚了之,而应该对投资者的损失有一个说法。
据报道,2019年12月3日“东方价值基金五号” 终止时,累计净值已达人民币1.31元。但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基岩资本披露信息,东方价值基金五号的净值仅剩下人民币0.3元;根据广东证监局披露的信息,广州基岩通过篡改场外标的估值数据,对投资者真实全面准确了解投资回报情况和风险情况形成严重误导。目前净值最低的产品东方价值十四号仅有0.167。
因此,对于虚增净值、信息披露不真实给投资者带来的投资误导和投资损失,基金公司应该对基金投资者进行赔偿。
基金投资者的所有投资是基于对基金公司的信任和基金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基金净值作出的投资判断,如果提供数据和信息虚假将造成投资的误导,从而形成投资损失。
规范的资本市场必须确保投资者的权益,从而才能提高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度和投资热情。

刑法第九次修订对挪用基金案发前就退出全部款项的该怎样处罚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处罚。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没有作出修改,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仍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挪用资金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案发前已归还的,可以从轻刑罚,或者结合其他情节免予刑法。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法规分类达人张建斌

私募基金把投资者的钱打入自己公司账户属于违法吗

没有明确违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明确禁止。比较相关的如《办法》第二十三条就私募基金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列出了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不得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九项禁止性规定。 因而还是在了解运作底线的情况下,秉承“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了。现在的基金基本为有限合伙制,按照有限合伙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发起人应是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该基金能否投资发起人自己名下企业,需要看该基金章程是否对此类投资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是不能够投资发起人名下企业的,合伙人违反规定的,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九次修订对挪用基金案发前就退出全部款项的该怎样处罚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处罚。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没有作出修改,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仍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挪用资金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案发前已归还的,可以从轻刑罚,或者结合其他情节免予刑法。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没看懂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资金由银行托管,会出现被非法挪用的情况吗?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通常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过桥基金等。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包括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过桥基金则投资于过渡期的企业或上市前的企业。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主要的区别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对投资人负责,以保证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不会滥用挪用投资人的资金,监管投资公司的资金投资及使用,银行是有信誉保证的,不会有问题的。如果没有银行托管,那投资公司非法挪用的可能性和概率就比较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