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怎么办?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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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怎么办,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如果公司破产了,法院会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三)条条的规定,裁定终止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公司破产了,不代表你的工资就不发了。只要你在公司上班,就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你的工资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工资条,不要随意丢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公司破产怎么办

在疫情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倒闭了不少公司,也有不少公司采取遣散员工,减少支出来保障公司的运营。

但是许多人认为企业停工,职工未提供实质性劳动,企业可以不发工资。

我认为只要双方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还在合法有效期限内,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员工工资以及五险一金。

企业倒闭宣布破产后,会执行如下步骤。

  1. 企业宣告破产。
  2. 进行破产清算程序。
  3. 消灭法人资格。
  4. 解除与员工关系。

但是,在这里许多朋友也反馈一个问题。就是许多公司破产后,不支付员工赔偿金。但是,员工就不应得赔偿金吗?答案是,不对。

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就应该支付十个月补偿金 。

  1. 公司破产后,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
  2. 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具体有: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在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刻,企业和国家的命运都紧密连接着。在2020对于企业来说,既是苦日子,也是机会,靠自己来把握。在这个时刻,依法清偿员工工资,遵纪守法就是对祖国最好的报答。


二:公司破产了欠债怎么办

今日精选

NOV . 2021

  • 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偿债程序,其旨在通过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统一分配,以保障全体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清偿。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时,不仅欠债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且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欠债公司破产。

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时,不仅欠债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且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欠债公司破产。那么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债权人的债权是如何清偿的呢?

01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执行程序将会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也会进行解除。与此同时,法院也将指定破产管理人,由破产管理人统筹处理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债务。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也会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未到期、附条件的债权,甚至是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在接到债权人的申报之后,管理人会审查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情况,并制定债权核查明细表,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无误后,将提请法院裁定进行确认。

02

债务人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除了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外,管理人还需处理许多事务,其中债权人最关心的,当属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和分配问题。

在调查完债务人财产及债权人的债权情况之后,管理人会制定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分配,其清偿顺序一般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如该特定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其债权,未受偿的部分将作为普通债权)

2.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 职工工资等(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 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 普通破产债权。

简而言之,如债权人并非是债务人公司内部的员工,且未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则大多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完前述四项债权后,普通债权人才可就剩余财产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03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否追究股东责任

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如具备以下情形的,债权人仍有可能要求债务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如公司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或是有抽逃出资等不实出资行为,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如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04

海涵律师建议


债权人在收到管理人的通知之后,应及时联系管理人申报债权。对于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如了解到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也可以直接联系管理人申报债权。

② 核对债权表,如有异议及时提出


在管理人编制债权表之后,债权人应仔细核对债权表,对债权核查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一般会对异议债权进行复查,如复查后债权人对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经依法清算仍未能受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四:有限公司破产欠银行的钱怎么办

如果确因生意失败造成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属于犯罪,不会坐牢,想办法尽快还上为宜,申请破产要符合破产法的规定条件才行,而且破产清算过程及结束时,要对债权作出处理

五:公司破产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形,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
3、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4、如裁定受理,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