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信用?什么叫信用卡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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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信用卡?它是怎么**的?为什么有的人一张信用卡就能刷爆,有的人却只能看着别人刷爆?这些问题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信用卡的的那些事儿。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信用卡的本质是透支消费,所以它不是一个固定的产品,而是一个商品。那么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时时候就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否则就会出现逾期的情况。如果你不想被银行催收,那么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什么叫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
由于信用贷款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信用贷款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电子金融机构办理。
国内有信用贷款产品的银行有招商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
担保公司的信用贷款,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款的模式为客户提供的信用贷款。额度一般最高可到达30万,费用模式为银行放款的利息加担保公司的担保费。
正规的担保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而不会收取利息,这也是辨别担保公司是否正规的一个标准。
按照《贷款通则》的描述,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原《贷款通则》甚至规定“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由于信用贷款方式风险较大,大部分金融机构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
政府信用贷款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政府信用贷款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个的银行商务评审,也不用企业提供具体的物质担保,而是把地方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其具体内容包括信用评级、信用发展度评价、风险限额和政府信用额度。
开发银行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贷款期限长,政府可在较长时间内统筹安排资金,还款压力小,并免于债项评审和企业担保,贷款程序比商业银行贷款程序简化。

二:什么叫信用卡?信用卡的功能

一、意外险 大部分银行的航空联名卡、商旅等信用卡中都提供了旅游意外险权益,其承保条件一般是持卡人出行的机票或跟团费用80%以上是由信用卡支付的,信用卡的类别及银行不同,所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一样,具体可以通过持卡银行进行查询。 二、延误险 乘坐的飞机误点或取消,如果你所使用的信用卡是赠送延误险的,就没必要单独再买一份。一旦飞机延误或取消,就可以申请相关的赔偿,如旅馆费用、用餐、衣物等。 三、道路救援 车主卡一般都有这类权益,包括车辆脱掉、换水、充电等,不过信用卡提供的免费道路救援是有公里数或次数限制的,超过的会酌情收取费用。但起码不用自己再购买这份保险了。

三:什么叫信用卡诈骗案

如果已经向公安报案,是属于信用卡诈骗案件,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只是向法院起诉,是民事案件不用坐牢


四:什么叫信用购

乐和全网信用购是用人民币来买的。
这个是个集团内的业务内的端口 不会收费! 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五:什么叫信用卡恶意透支啊


信用卡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金融工具,在方便消费的同时,也应遵守使用规则。透支信用卡涉及到普通的民事还款责任,但如恶意透支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网友咨询: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张雷律师解答:

恶意透支,是一种犯罪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条件:

1.发卡银行两次催收。2.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两次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被催收后在三个月内如数归还欠款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下列6种行为属于恶意透支: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张雷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数额较大的话,就可以构成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以及是否发生了特殊困难导致无力还款,需要考察行为人的整体经济状况来评价。这往往需要诸多证据,比如工资表、经营账表、信用卡交易明细、银行存款明细、固定资产清单等来证实。

张雷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具备很强逻辑分析、灵活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办案风格严谨,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雷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深受客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