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投资的基金怎么办(基金投资被骗怎么办)

jijinwang
得了抑郁症,生活失去了动力而茫然失措怎么办?
我今年49岁,老光棍,疫情期间还失去了工作。关键的是,我买的基金被套老了,基金缩水严重 ,小金库严重亏损,现在连生活开支都捉襟见肘。
我想死。我想跳河,可是我会游泳。我想上吊,可是现在的水泥楼房,没有歪脖树让我挂绳子。我想跳楼,可是我恐高,还怕死后的尸体太难看,吓坏小朋友,那就不好了。
可我不甘心啦。我这个人死要面子,要是我就这样轻生了,我怕别人说我没有出息,我的自尊心会大大地受伤害。
最最关键的是,我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人家说 ,女人是水做的,我多么想牵一牵女人的手,感受一下女人的温柔。另外,我的父母还健在,要是我死在他们前头,白发人送黑发人总归太残忍。
我现在学习自媒体,虽然每天几毛几毛的收益,但是努力了,比游手好闲强。如果有其他合适的工作,我也会去做。
疫情期间也有一些人失业,他们还有闲情游乐,可能这就是面对困难,坦然自若的榜样吧,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
我每天都看看太阳。太阳那么温暖而仁慈,依然每天照着我,不会因为我一贫如洗而嫌弃我。太阳在,我就在。嗯,明天也就在。

1、人死了个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继承人可以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中拿到: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 (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3)丧葬补助费; (4)一次性抚恤金; (5)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四章“工伤保险”项目中,第三十八条第八类“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五章“失业保险”项目中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2、人去世半年了医保卡的余额怎么办?

老人去世之后,医保卡里面的钱将会全部返还给逝世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逝逝者指定的受益人。当老人去世之后,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可以去当地的医保局申请领取老人的个人账户,在去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必须要带好相应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还有户口本。然后要准备好个人的银行账号,其次是需要填写一个申请书。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并不是账户里面所有的余额都可以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社保是有两个账户管理的,其中一个是个人账户,还有一个是统筹账户。当老人去世之后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只可以把老人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全部领走,至于统筹账户里面的金额是无法领走的。

另外就是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必须得向当地的存储机构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的证明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另外才有提取医保卡余额的资格。还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必须得带齐材料才行,比如说老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都是要带上的,缺一不可,最后就是必须得记得到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是医保中心去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终止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可能是没有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参保人已经去世了,那么参保人的档案托管机构会自动为参保人去办理个人账户的终止手续。在办完这个手续之后,账户里面的余额会直接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然后这个钱会由代理机构发放给法定继承人

人去世半年后,医保上还有余额的,统筹账户余额不能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继承,方法如下: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去世者的医保余额,申领时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的申领书、银行账号等;去世者没有继承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3、人死了,买的股票该怎么办呢?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可依据《继承法》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

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具体操作可咨询股票开户行。  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1]。   (15)非交易过户的转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要先办理开户业务。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可依据《继承法》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具体操作可咨询股票开户行。  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1]。  (15)非交易过户的转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要先办理开户业务。

4、如果突然去世了,而钱在支付宝或投资理财产品里面,家人又不知道,是不是算打水漂了?

如题所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网络投资理财支付的快速发展。支付宝微信等投资理财产品被人们广泛的使用,比如用来支付,理财,以及经济往来等等。可以说走进了千家万户,几乎深入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交水电费到购物,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由此也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就像标题中所述那样,其实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会不会打水漂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在大数据时代,网络投资理财平台和大型的网络投资理财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经济往来会有详细的记录与资金流动的痕迹。

首先,无论是支付宝,微信,只要是一些大型正规的网络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产品,是有严格的监管和内部合规风控。每一笔资金都是有明细和清晰的账目,公司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因此个人的投资资产被窃取,篡改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同时,即使无人认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该笔资金也不允许被其他人和相关的公司所占有,挪用,而是在达到某些年限和条件后,收入国库。

第二,相关网络投资理财的经济活动平台与使用人之间有他的特点,既这种经济活动大多是依托互联网开展展开的,通过信用卡等来进行资金流动,同时一般是远程与陌生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因此会留下许多痕迹方便查找相关的信息。例如从信用卡的资金去向,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的沟通信息,银行的资金往来等等,因此,一旦出现标题中所述的情况,可以依托以上信息做出一个大概的分析,方便查找相关人员的财产信息。

第三点来讲我们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出具相关的证明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网络投资理财机构,如支付宝微信或银行等进行查询。这一点国家也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出具合法的查询手续,任何机构都无权拒绝,并要配合提供真实的相关信息。

第四,如果真的出现如题所示的那种情况,那么相关的近亲属继承人还可以通过自己的相关网络投资理财平台账户的资金账户的相关往来记录如朋友亲人之间的相互转账发红包,代付记录等来查找相关的线索,并向相关的公司进行查询。

一旦查询发现相关的财产,这法定财产继承人可以凭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合法的继承该笔财产,将其转至自己名下。

第四点,作为个人来和家庭来讲,平时在运用网络投资理财平台和工具时,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留下备份信息,记录下来自己的相关基本使用情况,使用的相关平台和投资理财工具产品的名称,时间金额联系方式等主要数据,并妥善保管,一旦有意外情况话方便亲属等查找。

我曾长期从事投资理财,民间金融的管理培训,宣讲工作欢迎大家共同讨论学习。也可以关注我,共同分享这方面的最新信息,我也将以专业的解答来回复广大朋友。

其实这和存在银行的钱是一样的,只会永远的存着,直到有继承人来取钱。这样看来这笔钱好像就被占有了,因为这些机构可以拿着这笔钱一直的投资,但这些机构永远不能拥有这些钱,这些钱永远是投资者的,投资者不来取钱,并且他的继承人也一直不来取钱,这笔钱也是一直的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