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融资通常是公司通过股票质押提供担保获得资金的方式,本质上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是一种非标准化产品。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两种行为都是融资手段,主要区别如下:
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融资融券既能融资做多,也能融券做空,但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2.融得的资金用途不同
融资融券中所融得的资金只能用来购买指定的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通常是公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手段。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的资金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
3.担保物不同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股票质押融资本身就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能在用现金,主要是有价证券。
4.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在我国,融资融券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
5.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来说,风险可控度更高。股票质押融资的本质是质押贷款,监控难度较大,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