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如何进行估值调整(如何对基金进行估值)

jijinwang

基金估值的估值原则

基金的估值应遵循如下原则: 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2013年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必须采用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2013年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三)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在基金估值过程中,特别是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估值时,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二)基金管理公司应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明确所有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特别是要对按照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做出规定。

(三)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应当一致。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的情形,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持续适用。为了确保一贯性原则的执行,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相关内控机制。

(四)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应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建议须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取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五)基金管理公司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基金管理公司由上述第一条第(一)款改用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的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基金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核报告时,应充分考虑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特别是运用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会计准则如对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另有新的具体规定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应及时指导基金管理公司修订估值方法。

这个问题问的很专业。。我从教材中截取的贴出来。基金投资的资产分类很多,也有很多情况,下面都包括了,还挺复杂。。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全部资产的价值总和。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基金所有负债即是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前的总份额,就是基金份额净值。

(三)估值的基本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分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如异常原因导致长期停牌或临时停牌的股票等),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的估值。通常情况下,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票,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下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①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②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式中:fv——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c——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

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

得成本做相应调整);

p——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1——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dr——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3.交易所停止交易等非流通品种的估值。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对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因重大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需要按估值基本原则判断是否采用估值技术。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介绍了此类股票常用估值方法,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等,供管理人对基金估值时参考。目前,有基金管理人参考“中证协基金估值指数”,采用指数收益法对部分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1.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估值及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识别及应急方案。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公司应立即纠正,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当计价错误达到0.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在进行基金估值、计算或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中,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当基金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中的各类资产怎么估值

1.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的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2.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3.基金依法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应收应付款等项目。

4、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价估值;

②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③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④ 非公开发行的且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掌握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了解基金资产估值的重要性,了解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掌握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与方法;掌握计算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了解暂停估值的情形。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 基金资产的估值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对基金资产和基金负债按一定的价格进行评估与计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净值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二、基金资产估值的重要性 三、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 (一)估值频率 (二)交易交割 (三)价格操纵及滥估问题 (四)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四、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与方法 (一)估值对象 基金估值的对象指基金所持有的全部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及配股权证及其他资产,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值估值。 (二)估值的程序 (三)估值的原则——重点 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值估值; 2.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品种,运用估值技术确定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计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其责任承担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