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比例是什么呢?
27×月缴费工资
详见附件五:闽政[2011]80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
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㈡丧葬费为6个月的社平工资
㈢按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
①配偶每月40%;
②其他亲属30%;
③孤寡、孤儿另加10%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50%×社平工资;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40%×社平工资;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月支付30%×社平工资;
一级90%×缴费工资
25×月缴费工资
二级85%×缴费工资
23×月缴费工资
三级80%×缴费工资
21×月缴费工资
四级75%×缴费工资
18×月缴费工资
16×月缴费工资
13×月缴费工资
11×月缴费工资
9×月缴费工资
7×月缴费工资
说 明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项目为: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鉴定为1~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1~4伤残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