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后维修基金如何处理(房屋出售维修基金无偿给买家吗)

jijinwang

房屋买卖时,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满足这三个条件以后购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请。除了购房者小区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也可以申请,房管中心将视情况给予批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8条提出,“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所以,只要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房屋维修基金就归买主所有。

我的房子卖掉了,里面剩余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剩余住房维修基金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四种处理方法:

1. 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2.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4. 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找电台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