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尚未收到立案调查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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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晚间,*ST济堂(600090)公告,在2020年4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ST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ST同济不久应会收到处罚决定书,凡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该股,且2020年4月27日晚仍持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加微jitisuson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依法索赔。经查明,同济堂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

一、2016-2018年,同济堂通过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三期年报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成本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虚增净利润13.09亿元。2016年度虚增利润总额、2017年报虚增净利润额、2018年报虚增净利润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额的90.43%、120.65%和107.61%。

二、2019年,同济堂通过虚构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虚增净利润2.99 亿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净利润的226.52%。

三、2016-2019年间,同济堂在未经审议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5.92亿元(其中募集专户资金1.35亿元),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大股东投资等用途,截至2020年6月归还11.31亿元,未归还14.61亿元。同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报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关联交易。

四、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间,同济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从7.70亿元募集资金中向4家公司累计支付1.62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1%),4公司将上述资金同日转回至同济堂医药,用于支付股利及日常经营开支等。同济堂未在2018、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如实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五、2018年1月、9月,同济堂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合计12亿元担保,之后涉及重大诉讼,2019年9月和2020年4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张美华李青夫妇银行存款共计12.82亿元被法院冻结。同济堂未依规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报、2019年报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同济堂或已触及多条退市红线。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如上市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即可定性“重大违法”,交易所可终止其股票上市。此外,如后续该公司按告知书对相关年度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该公司2017-2020年度净利润实际已连续四年为负。

*ST济堂也在公告中提示了双重退市风险,表示公司股票可能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被强制退市;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连续非标,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相关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ST济堂同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正加速推进与央企合作暨襄阳健康产业城变现事宜,三方合作协议签署后其将按协议约定和之前承诺及时履行对上市公司占款的还款义务。

资料显示,同济堂成立于1993年,1997年6月上市,主营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及健康相关产品批发及零售配送。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分别亏损22.62亿元、6477万元,今年中报每股净资产2.66元,有股东51262户。

二级市场上,*ST济堂股价曾在2015年突破28元(前复权),总市值超400亿元,之后即长期阴跌,今年1月创1.15元上市新低。10月25日,*ST济堂一字跌停收于1.37元,最新市值19.72亿元,不到历史峰值的5%。2020年3-5月间,*ST济堂股东人数在6.5万户上下,提示其中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日晚间仍持有的股民,可登录追寻证券网或吴立骏律师博客报名索赔,后续起诉后或有获赔挽损机会。